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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能繁母猪存栏实现27个月来首次同比增长
生猪生产持续加快恢复 进度好于预期
猪肉市场供应逐步增加,近期猪肉价格上涨主要原因是消费拉动
进入6月份,猪肉价格在之前连续下降3个多月后又出现上涨,生猪生产供应形势受到广泛关注。为了解当前生猪生产的基本情况,记者采访了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有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生猪生产持续加快恢复,新建猪场多,补栏增养快,非洲猪瘟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生产恢复进度好于预期。从生产方面看,生猪出栏上市量正在逐步增加,市场供应偏紧的情况会随之缓解,不大可能再次出现价格持续大幅上涨的局面。
该负责人介绍,从农业农村部监测的情况看,6月份生猪生产恢复延续了之前的好势头,而且出现了一些重大的积极变化。
一是基础产能上得快。从去年10月份以来,能繁母猪存栏已经连续9个月环比增长,与去年9月份相比增长了28.6%。其中,**突出的一个标志,就是6月份能繁母猪存栏量同比开始增长。6月份能繁母猪存栏实现同比增长3.6%,这是自2018年4月份以来首次实现同比增长,是一个重要拐点。
二是养殖场户生产积极性普遍较高。据农业农村部对全国规模猪场全口径监测,上半年有6177个新建规模猪场投产,去年空栏的规模猪场有10788个复养。散养户补栏积极性也在恢复,4000个定点监测村小散养殖户生猪存栏和能繁母猪存栏连续5个月增长。
三是补栏增养势头好。新冠肺炎疫情稳定控制后,种猪和仔猪调运量逐月增加。据生猪检疫出证数据,6月份跨省调运仔猪120.5万头、种猪20.5万头,分别比上月增长41.6%和14.5%。总的看,产能恢复的速度好于预期。按农业农村部监测数据估算,6月末全国生猪存栏大约在3.4亿头左右,比去年年底增加近3000万头。
该负责人表示,6月份以来猪肉市场价格上涨属于消费拉动型上涨,供需两方面都在增加,但消费增加更快。从供应方面看,3月份以来,生猪出栏量连续4个月环比增长,其中6月份出栏量比5月增长6.5%,比2月增长36.7%。今年前5个月进口猪肉172.4万吨,同比增长146.2%。
从消费方面看,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餐饮业恢复经营,工厂复工,学校复课,猪肉消费潜力得到充分释放。据国家统计局数据,3月份全国餐饮收入同比下降46.8%,5月份降幅已收窄至18.9%。预计后期餐饮业猪肉消费仍将保持增长势头。一般来说,每年6-9月份猪肉价格都会出现季节性上涨,今年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的消费增长,上涨压力可能会更大。另外,南方部分地区强降雨对生猪生产及产品调运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也推高了局部地区猪肉价格。
该负责人说,当前生猪生产持续恢复向好,为后期增加市场供应提供了有力支撑。目前,生猪存栏和仔猪供给量已连续5个月恢复性增长,预示7月份以后可出栏的商品肥猪将会逐步增加,猪肉市场供应将持续改善。同时,今年猪肉进口预计比去年增加100万吨以上,禽肉产量增加120万吨以上。综合分析,三季度之后猪肉供应紧张的局面将逐步缓解,下半年猪肉市场供应总体是有保障的。
该负责人表示,猪肉是重要的民生产品,农业农村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恢复生猪生产作为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大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狠抓政策落地,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抓大场带小户加快补栏增养,持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也要看到,后期生猪稳产保供任务依然艰巨,要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保持生猪生产恢复的良好势头。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抓好责任落实。近期农业农村部将联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开展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对标检查每个省的半年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压实地方责任。
二是进一步促进政策落地。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生猪养殖用地、抵押贷款试点和环评等政策措施,尽快将补助资金兑现到场到户。
三是进一步加强指导服务。指导生猪规模养殖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产能。通过龙头企业带动、财政资金扶持、实用技术培训等多途径支持中小养殖场户加快补栏增养。
四是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防控。继续严防严控,落实落细常态化防控措施,继续开展重点区域和场点全覆盖入场采样检测,强化出栏检疫、屠宰监管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阻断疫情传播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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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新养猪政策出炉!
四川
记者7月7日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确保完成6000万头的生猪出栏任务,该厅近日举行了全省仔猪调运协调调度会。会上,内江市、乐山市等7市16个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析了本县仔猪需求缺口和调运补栏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仔猪落实到场到户相关具体问题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现场对接,建立联系渠道,落实任务到人。
此前,我省恢复为期99天的仔猪跨省调运,委托新希望集团在全国范围内调运仔猪150万头入川,并确定7月31日为跨省仔猪调运的截止时间。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仔猪调运入川的各方责任,要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摸排空栏圈舍,确保调入仔猪的每一个养殖场(户)都达到防疫要求,加强对调入仔猪的检疫,每个县安排专人负责对接新希望六和仔猪调运相关负责人。新希望六和要利用渠道优势,积极联系组织健康**猪源,严格落实仔猪调运相关规定。同时,各县还要积极动员本地龙头企业参与仔猪调运入县,保证各县完成2020年目标任务。
“要加大仔猪调运的推进力度,重点在落实,必须落实到人到场(户),重点排查新建养殖场和防疫达标养殖场有无空栏情况,抓住时机尽快补栏,确保‘应养尽养,能养全养’。此外,各地要紧密加强与新希望六和等生猪养殖龙头企业的沟通协调,相互支持配合,共同完成仔猪补栏任务。”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杨朝波在会上提出要求。
黑龙江
记者从黑龙江省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系列新闻发布活动第六场,保粮食**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我省生猪生产加快恢复,保供成效显著,具备了进一步发展的潜力。下半年,我省将采取六方面有力措施,保持当前生猪生产良好发展势头,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推动生猪产业快速恢复发展。按照现有能繁母猪带仔率、年底前产仔量,年底前可确保生猪存栏1350万头以上、出栏2100万头以上。
新闻发布会上,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处处长李亚立介绍说,今年上半年,我省生猪产能加快恢复。各市县落实落靠责任,强化政策扶持,积极招商引资,加快产能释放,特别是坚持“养殖必保产业**、必保粪污综合利用、必保屠宰加工”,强化非洲猪瘟防控,全省已连续18个月没有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上半年,全省生猪存栏1252万头,同比增长14.5%;能繁母猪存栏123万头,同比增长15.2%;生猪出栏826万头,同比基本持平,已基本恢复到常年水平。生猪外销比重由23%**到39%。
推动生猪产业快速恢复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下半年我省将采取六方面有力措施:
一抓责任落实。认真落实省负总责工作要求,压实落靠市县责任,定期调度通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深入一线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二抓项目建设。抓好新建、改扩建规模猪场建设项目,推动大企业带动中小养殖场户,以大代小,共同发展。全面释放新建成71家大型猪场400万头生猪产能,加快释放56家在建猪场220万头生猪产能。
三抓政策落地。兑现疫情期间生猪稳产保供奖励资金,落实落靠国家下达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规模猪场贷款贴息、生猪政策性保险补贴、规模猪场改扩建各项扶持政策。
四抓招商引资。积极主动,靠前服务,加快推动国内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在我省新建800万头规划落地,积极推动境外企业投资建设生猪一体化项目意向落地。
五抓疫病防控。继续落实非洲猪瘟防控26条关键措施,开展生猪违规调运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测排查,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巩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成果,确保重大动物疫情稳定。
六抓技术服务。加强生猪生产和价格监测,研判生产形势,稳定行业预期。深入基层指导服务,推广关键适用技术,引导养殖场户补栏增养,提升生产效率和生产水平。
江苏
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实施细则》,通过财政资金激励和引导,对规模猪场扩能增量实施综合奖励、新增种猪实施奖补,以及给予规模猪场贷款贴息,更快更大激活生产潜能,推动生猪稳产复产和扩能增量,确保如期完成全年恢复生产目标任务。
具体措施包括:
在恢复生猪生产方面,对2020年各设区市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得分前三名分别给予800万元、600万元、400万元的奖励。若当年未完成生猪存栏、出栏任务,则不予奖励。
在规模猪场扩能增量方面,对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累计新增出栏商品肥猪1万头以上(含1万头)的单体规模猪场给予奖励,起补标准为累计出栏商品肥猪1万头,按每头100元据实奖励。
在规模猪场新增种猪方面,对年出栏500头以上(或存栏200头以上)规模猪场和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自2020年2月23日起至9月30日从省内外种猪场引进种猪给予奖励。每头种猪奖补700元,其中苏北、苏中、苏南地区由省级财政分别奖补700元/头、500元/头、400元/头。苏南五市在苏中、苏北建设的生猪直供基地以及通过生态补偿等方式签订保供协议的基地,符合奖补条件的由养殖场所在地实行奖补。
在种猪场及规模猪场方面,对在省内注册并在省内相关银行申请贷款的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设计年出栏 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进行贷款贴息。其中,设计年出栏500-4999头的生猪养殖场户,贴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贴息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种猪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规模猪场,符合相关规定的贷款,省财政再给予1%的贴息,贴息时间为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贴息范围主要是相关养殖场用于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和购买饲料、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猪生产流动资金。
符合奖励条件的养殖场可向所在地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间截止至2021年4月末。养殖场引进种猪后,即可向所在地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