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山东九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经理

手 机:13305383799

电 话:0538-6578008

传 真:0538-6578008

Q Q:1518742271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省庄工业园年华中路66号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养殖场到底算不算“违建”?终于有人说清楚了
发布时间:2020-12-25 浏览次数:366

没有规划手续的养殖场是否一律是“违建”?养殖场不能办理规划许可的话,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进行建设?什么是信赖保护利益原则呢?关于这些问题,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刘云律师为大家逐一解答,针对相关问题结合相关的法规进行分析。

没有规划手续的养殖场是否一律是“违建”?

关于养殖场性质的认定,对于养殖场是不是需要办理乡村规划手续的问题,养殖场和禽舍养殖大棚及附属设施,适用农用地管理,因此不需要办理相应的乡村规划许可。其法律依据是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规定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畜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水产养殖等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的附属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宅基地之外的一些晾晒场用地,这些都是属于设施农用地。 那么,根据《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关于完善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支持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这三个文件中,都明确规定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绿化隔离用地按照农用地进行管理,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同时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市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作出建设规划许可证。 畜禽舍以及其他的工厂化作物栽培、水产养殖等用地,因为是属于设施农用地,所以按照农用地管理的情况下,它不是建设用地,也就不能够办理相应的规划许可。因为这些土地性质是农用地设施农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属于建设用地,所以也就不能办理规划许可证。

相关标签:
手机扫描二维码Copyright©2026 Sd9tsw.com 山东九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咨询服务热线:0538-6578008

手机:13305383799

联系地址:泰安市泰山区省庄工业园年华中路66号

鲁ICP备17008139号-1 技术支持:泰安网络公司  泰安网站建设  大市场网